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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年后。
我毕业了。
法学专业,年级第一。
毕业典礼上,院长亲手给我颁发学位证书。
他说:
“顾念同学是我见过最优秀的学生。她的论文《论家庭关系中遗弃罪的认定与量刑标准》,已经被最高法收录为参考案例。”
台下响起热烈掌声。
我没有笑。
只是轻轻点了点头。
典礼结束后,我走出礼堂。
阳光炽烈。
我眯起眼,伸出手挡住光线。
手机响了,是一个陌生的号码。
我接起来。
“喂。”
“顾小姐,我是宋晚棠的代理律师。我的当事人已经服刑两年,在狱中表现良好,申请了减刑。按照规定,需要受害人家属签署谅解书……”
我挂掉电话。
那个号码又打来了几次,我直接拉进了黑名单。
谅解?
我可以谅解天,谅解地。
谅解那些曾经旁观而不肯伸手的路人。
但谅解不了他们。
永远。
永远。
毕业之后,我没有去律所。
我去了全国妇联。
我用三年的时间,推动了一项立法动议——在《反家庭暴力法》中增设“经济控制”条款。
把那些用金钱勒紧妻子喉咙的男人,也纳入法律的惩戒范围。
动议通过那天,我站在人民大会堂门口,突然哭了。
十年了。
我第一次哭。
我想起我妈。
想起她用那双被砖头磨得粗糙变形的手,在日记本上歪歪扭扭地写字。
想起她说:“念念,妈妈终于让你过上好日子了。”
想起她倒在地上,嘴里吐着白沫,还在对我笑。
妈妈,你看见了吗?
你的念念,没有让你白白死掉。
二十年后。
四十二岁的我,已经是全国最年轻的高级检察官。
我站在最高法院的法庭上,对一起震惊全国的“婚内经济虐待致死案”提起公诉。
这个案子被媒体称为“第二起沈予宁案”。
案情和我妈当年如出一辙——富商丈夫为了让妻子听话,假装破产,逼迫妻子做苦工还钱。
妻子劳累过度,死于胃癌。
不一样的是,这个案子里的女儿和我一样,也一直知道父亲的计划。
但她不敢说。
她害怕父亲会把她也赶走。
庭审结束时,我对媒体说了一句话。
这句话被印在了第二天所有报纸的头版上。
“如果一个家,需要用另一个人的苦难来维系。”
“那它不是家,是地狱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