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章
一年后,我搬到一座临海小城,开了一家花店。
店面不大。
门口摆满绣球、铃兰和白玫瑰。
窗台上有只总来蹭睡的流浪猫,毛色灰白,脾气很大,却喜欢窝在我晒太阳的围裙上。
每天清晨,我给花换水,修剪枝叶,听街角教堂的钟声。
有时候客人不多,我就坐在门口看海。
风吹过来,带着咸湿气息。
我终于不用再一遍遍向谁证明,我值得被记得。
陆行舟第一次来店里,是买一束白色风信子。
他说送给刚搬家的邻居。
第二次来,他买了一小盆迷迭香。
第三次,他什么也没买,只站在门口问:
“那只猫叫什么?”
我说:“没取。”
他想了想。
“那叫自由吧。”
我笑了。
“它会同意吗?”
他蹲下去看猫。
猫抬爪给了他一下。
他一本正经点头。
“看来同意了。”
后来他常来。
有时买花,有时只是带一杯热牛奶放在柜台上。
有时坐在门口,听我讲今天哪盆绣球开得最好,哪位客人求婚成功,哪只流浪猫又偷睡在花盆里。
我说得多了,偶尔会停住。
他却只是抬头看我。
“怎么不说了?”
“我是不是有点吵?”
他摇头。
“不会。”
“你说话的时候,眼睛很亮。”
“被你注视着,给我一种拥有全世界的感觉。”
我因这段话,这抹笑愣了很久。
我们交流逐渐变多,他很少追问我的过去。
我说话时,他就安静听。
我停下来时,他也不会催。
有天傍晚,我修剪玫瑰枝,不小心划破手指。
他温柔给我包上创可贴。
那天夕阳落在花架上,金色光线穿过玻璃,照得满屋花影摇晃。
后来,我话渐渐多了起来。
我会和他说哪盆绣球开得最好,哪个客人求婚时紧张到戒指掉进花桶,哪只猫又霸占了新来的抱枕。
他每次都听得很认真。
从不皱眉。
从不说烦。
某个黄昏,他坐在门口帮我扎花束,忽然抬头笑。
“林晚棠。”
“你说话的时候,眼睛会亮。”
我怔了怔,也跟着笑了。
海风吹动门口风铃。
叮当作响。
我想起很久以前,我为了一个装作忘记我的人,拼命讲述我们的过去。
讲到喉咙发疼,讲到心都凉了。
后来才懂。
真正爱你的人,不需要你用伤口证明自己值得被记得。
他会看见你。
也会听见你。
而我终于从那场燃尽一切的大火里,走出来了。